一、考試項目及分值
1.兒歌彈唱,滿分90分。
2.兒童詩或散文的朗誦,滿分50分。
3.幼兒舞蹈創編,滿分90分。
總分滿分230分。
參加兩次技能測試考生,取兩次總成績的最好成績上報。
上述項目的考試要求詳見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2021年11月17日公布的《山東省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類別考試標準》中“37學前教育類專業考試標準”技能模塊考試范圍及要求。
二、考試說明
考生在同一考場內依次完成3個考試項目(順序為:兒歌彈唱、兒童詩或散文的朗誦、幼兒舞蹈創編)。須穿同一套服裝,服裝不得有與考試姓名、學校等相關信息字樣的標識,中間不得更換(包括衣服、鞋帽、飾物等)。幼兒舞蹈創編須徒手完成,一律不使用道具。
兩次考試的試題同一時間公布,選擇考一次的考生均安排在第一次考試,使用第一次考試的試題;選擇考兩次的考生第二次考試時使用第二次考試的試題。每次考試,考生現場抽簽確定試題號,只能抽簽一次,不得多次抽簽,三個考試項目共用一個抽簽號。本次公布的試題題號與考試時的題號一致。
考生自行準備所有兒歌彈唱曲譜和兒童詩或散文朗誦紙質稿,幼兒舞蹈創編音樂由系統提供。
兒歌彈唱時間須控制在1分鐘以內。兒童詩或散文的朗誦時間須控制在90秒以內(不是要求90秒內必須完成作品)。幼兒舞蹈創編音樂播放完畢后考試即結束。
整個考試過程具體操作請按照“考生須知”要求完成(“考生須知”隨后發布,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考點院校網站的通知公告)。
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