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中心、教學實驗管理中心:
為全面提高教學與實訓條件,夯實學校辦學基礎,早日達到本科辦學標準,經學校研究決定,擬在各院系、研究中心、教學實驗管理中心征詢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的配備需求,請各單位按照要求組織論證與提報。
一、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原則
1、保障正常教學、升格需要,重點專業重點扶持。根據常規教學、職業能力訓練及升格辦學要求,保證教育教學順利開展、滿足升格配備標準,對特色、重點專業加強建設,突出專業特點。
2、適用面廣泛。設施設備盡量適用于較普遍的專業和課程需要,提高資金和資產的利用率。
3、整體性和銜接性。設備配備要體現整體設計思路前后銜接,避免盲目性和隨意性。
4、前瞻性和實用性。常規教學儀器設備力爭配齊配全,配備時應體現技術先進性,同時堅持實用原則,從學校實際和辦學特色出發,以嚴謹細致的態度進行項目的論證。
二、具體要求
1、各單位成立不低于5人的論證小組,研究確定本單位2012年教學科研儀器設備配備需求,于11月30日前報到教務處教學實驗管理中心。(在暑假前提交的申報計劃未實施的,請重新研究,一并上報)聯系人:孫迎彬,電話:3821987。
2、所有申請項目要求單獨打印,每一項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格。
3、希望各院系、各部門能夠抓住學校發展升本契機,認真嚴肅地對待本項工作,力爭在廣泛討論的基礎上,成熟一項,申報一項,保證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提升教學科研和實驗(實訓)能力。
教務處
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