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規范和加強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核準資產數量,落實管理責任,進一步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結合省、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求和我校資產管理工作實際,學校決定開展2011-2012學年度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工作步驟及內容安排如下:
1、針對學校組織機構調整、招聘引進人才情況,做好地點、人員等基礎信息統計。(2011年12月9日前完成,上報電子稿或書面稿)
2、各單位新任資產管理員業務培訓工作,對資產信息變動情況進行處理。(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各單位對所轄資產進行清查。(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
(1)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教室、公寓等公共資產的清查登記,按照要求填寫《教室資產登記表》、《教室資產匯總表》、《公寓資產登記表》、《公寓資產匯總表》。
(2)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總務處、教務處、網絡信息中心資產清查;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他單位資產清查。按照要求完成固定資產信息變動調整,填寫盤盈、盤虧、報廢登記表。
(3)閑置資產收回;廢舊損壞資產按程序報廢;打印各單位2011年固定資產賬,使用單位、國資辦共同簽字、蓋章,落實管理責任。(2012年4月20日前)
4、核準后的學校固定資產帳上報市國資辦。(2012年4月30日前)
5、清查過程中如有其他問題,請聯系資產處協調解決。
辦公地點:辦公樓105室;內部電話:1606
郵 箱:zbszgzb@163.com
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
201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