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第十屆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評選工作已經開始,市委宣傳部下發(fā)了《關于第十屆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評選工作的通知》,先將通知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切實做好評選推薦工作。申報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31日,逾期未申報的作品,不再參評。聯系人:宗濤 聯系電話:3821028 郵箱:zbszxtc@sina.com
關于第十屆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設
“文藝精品工程”評選工作的通知
實施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是深入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省委九屆十三次全會和市委十屆十四次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推動文化大發(fā)展大繁榮、建設文化強市的重要抓手。為充分展示近年來我市在繁榮文藝創(chuàng)作、多出精品力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現就做好第十屆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的推薦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原則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和省市委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牢牢把握先進文化前進方向,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導向性、權威性、群眾性,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將體現時代精神、內容積極向上、深受群眾歡迎、社會影響廣泛的作品評選出來,真正展示全市精神產品創(chuàng)作成就和水平,推動我市文化建設大發(fā)展大繁榮。
二、參評作品的門類和資格審定
參評門類五項:戲劇(含舞臺旅游演藝作品)、電影電視劇(包括動漫故事片、藝術類專題片)、廣播劇、歌曲、文藝類圖書(長篇小說、報告文學和紀實文學)。
評選范圍: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之間,由我市創(chuàng)作單位、創(chuàng)作人員(或以我市創(chuàng)作單位、創(chuàng)作人員為主)創(chuàng)作生產并首次演出、播映、出版的作品。
推薦參評第十二屆全國“五個一工程”和第十屆山東省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的作品,可以申報參評第十屆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
參評單位要嚴格按照各項作品的申報要求(見附件),做好資格審定和申報工作。
三、評選獎項設置
1、組織工作獎。授予在第十屆“文藝精品工程”組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組織單位。組織工作獎以獲全國“五個一工程”、省市“文藝精品工程”的數量積分由高到低依次確立。全國“五個一工程”每件記5分,省“文藝精品工程”每件記3分,市“文藝精品工程”每件記1分。
2、入選作品獎。授予第十屆“文藝精品工程”共5個門類的入選優(yōu)秀作品。
3、特別獎。授予在社會上產生重大影響、具有特殊意義的精品力作;第十二屆全國“五個一工程”和第十屆省“文藝精品工程”我市入選作品。
考慮到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評選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導向性和嚴肅性,第十屆“文藝精品工程”評選入選作品數量嚴格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入選作品總量原則上不超過上屆。
四、評選程序
1、申報。第十屆淄博市“文藝精品工程”評選的申報工作,自2012年5月31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
2、預評。對所有作品進行資格審查和預審。
3、集中評審。分別成立電影電視劇、戲劇、廣播劇、歌曲、文藝類圖書評選委員會,對通過預評作品集中評審,通過投票產生入選作品。
4、終評。提出入選作品名錄,報請市委宣傳部部務會議終評,確定第十屆“文藝精品工程”組織工作獎、入選作品獎、特別獎名單。
5、表彰。省第十屆“文藝精品工程”頒獎后,適當時間舉行第十屆淄博市“文藝精品工程”表彰會,公布最終評選結果,分別向組織工作獎、入選作品獎、特別獎獲得者頒發(fā)獎牌、證書和獎金。
五、做好入選作品的宣傳展示工作
為全面展示我市“文藝精品工程”取得的豐碩成果,豐富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區(qū)縣、各部門、各新聞單位要積極配合,認真組織好評選前后的有關宣傳展示活動。評選工作結束后,要集中一段時間,對獲得省、市“文藝精品工程”的作品進行廣泛宣傳。通過劇目調演、出版展銷、綜藝演出等系列活動,運用廣播、電視、報紙、期刊和網絡等多種媒體和形式,對入選“文藝精品工程”的作品廣泛進行宣傳展示,擴大和提高入選作品的社會影響,推動我市精神產品生產不斷取得新成績。
附件:關于申報第十屆淄博市“文藝精品工程”的要求及申報表
中共淄博市委宣傳部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