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2011-2012學年度,學校黨委行政緊密團結全校教職員工,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在黨的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建設、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多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提升辦學層次工作獲得突破性進展。為弘揚正氣,激勵先進,進一步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我校在教師節期間評選表彰一批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及先進單位。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優秀教師:從教學與科研機構(含掛靠單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教師中評選(含編外教師)。
(二)優秀教育工作者:從管理與服務機構、教輔與附屬機構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職教職工中評選(含編外教職工)。
(三)校級先進單位:從全校各單位中產生。
二、評選名額
(一)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評選總數占全校教職工總數的10%,共計72名(見附件1)。
(二)校級先進單位:按照學校《單位考核辦法(試行)》有關標準確定評選分組和名額分配,共計11個(見附件1)。
三、評選、考核標準
(一)優秀教師評選標準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治堅定、奉獻教育,在發揮師德表率作用方面成績突出;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嚴謹善教,敬業愛生,培養學生全面發展,在教書育人方面成績突出;
3.努力進行教育創新,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突出;
4.上學年度考核成績位于本單位的前二分之一。(自2012年起教職工考核由學年考核改為年度考核,上學年度考核成績取2011下半年、2012年上半年兩次考核成績相加結果。)
(二)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標準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及教育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秉公辦事,勤懇敬業,具有全局觀念,在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工作中成績顯著;
3.作風民主,公正廉潔,密切聯系群眾,有強烈的進取心和創新意識,認真專業務實,管理能力強;
4.上學年度考核成績位于本單位的前二分之一。(成績計算方法同優秀教師。其中,副縣級以上干部和主持單位工作科級干部依據2011年度考核成績,成績需位于本項考核前二分之一。)
(三)先進單位考核標準參照學校《單位考核辦法(試行)》有關內容。成績主要由量化考評、民主測評以及學校領導班子評價三個部分組成,按6:2:2的比例核算總分。
四、評選程序
(一)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由各單位按照分配名額自行組織推薦,推薦對象填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表》(附件2,A4紙打印一式三份,大小不要改動),由組織人事處嚴格按照條件審核后報學校研究確定。
(二)先進單位:以2011-2012學年度單位考核成績為依據,由考核辦按照單位分組從高分到低分對各單位進行排序。組織人事處結合分配名額組織各單位填報《2012年淄博師專先進單位審批表》(附件3,A4打印一式三份,大小不要改動),報學校研究確定。
五、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評選推薦工作,由各單位負責人牽頭,成立相應推薦小組,負責本單位的評選推薦工作。組織人事處負責對各單位考核成績進行匯總、資格審查、組織協調等工作。
六、評選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在組織評選時,應廣泛宣傳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要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嚴格掌握評選條件,做到全員參與,發揚民主,嚴格程序,保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各單位要以本次評選為契機,實事求是地推薦出成績突出,師生滿意的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樹標立先,切實發揮其模范帶頭作用。
(三)各單位確定推薦名單后,務于9月3日(周一)上午前將《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表》、《淄博師專先進單位審批表》報組織人事處,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1.評選名額分配表
2.淄博師專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推薦表
3.淄博師專先進單位審批表
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