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系統掌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科學評價單位工作實績,充分調動各單位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根據學校《單位考核辦法(試行)》(附件一)規定,堅持統一部署、分工負責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經研究決定于近期開展學校2012年底單位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和考核對象
單位考核按學期進行,考核對象為學校各單位。根據工作性質、職責任務的不同,單位考核分三大類實施,一是各教學與研究機構;二是各管理與服務機構和各教輔機構;三是各附屬機構。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單位考核領導小組,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考核辦”),設在組織人事處。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
三、考核安排
(一)12月17日—21日,考核準備階段
各單位要結合學校工作要點,客觀總結本學期的工作實績,填寫《單位工作總結報告表》(見附件二),經單位班子集體討論通過,主要負責人、分管校領導簽字確認(其中,各院系由掛包校領導簽字確認),報考核辦備案,并于12月21日前在本單位網站上公示。同時,各單位要結合量化考評指標體系主要觀測點,按照相關職能部門要求,對2012年度工作的有關材料進行整理建檔。
各考核牽頭單位結合各自考核任務和工作實際,對本學期的單位量化考評辦法和標準進行修訂完善,并向考核辦進行反饋。在與被考核單位充分協調的基礎上,選派相關人員組織項目考核組,牽頭組織各自的考核工作。
(二)12月24日—28日,考核實施階段
1.量化考評。各考核牽頭單位結合實際,按照各自的量化考核辦法,自主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核,確定各單位的考核成績,并填寫《單位考核情況鑒定表》(見附件三),于12月28日前交考核辦(組織人事處干部科207室)。各考核牽頭單位要統籌處理好學期考核與期末其它工作的關系,避免重復考核,確因工作需要,可到有關單位進行實地考察。
2.民主測評和學校領導班子評價。由學校考核辦組織實施,民主測評的范圍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時間另行通知。
(三)12月29日—31日,考核匯總階段
由學校考核辦整理匯總各考核牽頭單位的考核成績,初步確定此次單位考核的結果,報學校黨委研究后,在學校范圍內公示,并向各單位反饋。
四、有關說明
(一)請各單位各司其職、統籌兼顧,確保此次單位考核工作的穩步推進。在單位考核過程的形成的建議意見及有關問題,可及時與組織人事處干部科聯系。
(二)本年度兩個學期的單位考核成績將作為本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并占有20%的分值。結合學校實際,學期考核結果按兩個學期合并使用于年度或學年度,單位考核結果的確定和使用按《單位考核辦法(試行)》中第五章的規定執行。
(三)單位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存在一票否決情況的由學校相關責任單位認定報考核辦。考核過程中,各單位要嚴格程序,嚴肅紀律,正確對待考核,如實匯報工作和思想,客觀反映有關問題。
附件:
一、單位考核辦法(試行)
二、單位工作總結報告表
三、單位考核情況鑒定表
組織人事處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