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度山東省高校科研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一)2016年度高校科研計劃項目包括科技計劃項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兩類,每類分為資助經費項目和自籌經費項目兩種。
(二)省直屬高校可以申報資助經費項目和自籌經費項目,其他高校只能申報自籌經費項目。(我校只能申請自籌經費項目)
二、申報方式
(一)2016年度高校科研計劃項目繼續實行限額申報。我校的指標是四項。
三、申報條件
(一)科技計劃項目
1.選題學術思想新穎,符合我省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具有較強的創新性或較大的應用前景。
2.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我省高校在崗的教師和科技人員,學風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不超過45周歲,重點支持40歲以下的中青年教師。
3.課題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主要成員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申請項目的研究,所在單位能提供相應的研究條件。
4.項目負責人無主持在研的高校科研項目。
5.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依托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申請的項目,提倡跨學科、跨院校、跨部門聯合申報,發揮群體優勢,聯合攻關,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技問題。
(二)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
1.項目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研究方向正確,內容充實,論證充分,擬突破的難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可行,近期可望取得預期成果或階段性成果。
2.項目負責人必須是高校的在崗教學、科研人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學風,具有獨立開展和組織科研工作的能力與精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年齡在55歲以下。
3.具有學科結構和梯隊合理的項目組,科研工作基礎扎實。
4.已列入國家、省有關部門科研計劃的項目或其中的子課題不得申報。
5.承擔省教育廳科研項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請新項目。
四、申報要求
(一)各高校申報的資助經費項目中,項目負責人年齡在40歲(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計劃和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須分別不少于申報項目數量的三分之二。
(二)自籌經費項目應逐項附出資證明,說明經費具體來源及數額,并加蓋出資單位財務章。科技項目每項經費不低于3萬元,人文社科項目每項不低于1萬元。
(三)申報科技類項目需進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報告,查新目的須是高校科技計劃項目立項。
(四)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魯發〔2015〕22號)精神,充分發揮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優勢,特組織高校對我省貧困地區致貧原因、資源條件和脫貧需求以及脫貧對策開展研究,為扶貧工作提供咨詢。有條件的高校要積極組織教師和科研人員積極開展扶貧研究,并擇優推薦申報。
(五)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學類課題,行政管理類課題,一般性計算機管理系統研發課題,非在崗人員或非本校在崗人員申報的課題,低水平和重復性課題,無前期研究基礎的課題,填寫不實、弄虛作假者,長期或多次拖延項目有不良記錄者,存在學術不端行為記錄者,相關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者。
五、申報程序及材料
今年,高校科研計劃項目通過“山東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臺”(以下簡稱“工作平臺”,網址:http://211.86.62.60)申報。
六、報送要求
(一)報送材料
高校科研管理部門網上審核完成后,通過工作平臺在線打印《申請書(A)》(1份)、《申請書(B)》(一式3份),分別連同附件材料左側裝訂成冊,其中《申請書(A)》附件材料中的“科技查新報告”及“自籌經費項目出資證明”須提供原件;通過工作平臺生成、打印《2016年度高校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和《2016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格式見附件3、4,各1份)。
(二)報送時間和地點
鑒于我校限額申報,需要提前篩選,請各單位于3月15日前提交《申報匯總表》,每個項目提交紙質版《申請書(A)》(1份)、《申請書(B)》(一式8份)由各系部統一報送至科研處。待確定項目后,再根據省里要求完成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打印。
未盡事宜,請聯系科研處。
聯系人:周靜
電話:3821089
科 研 處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