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位老師:
在全校師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2015年度學生社團工作圓滿完成,為了推動學生社團工作進一步發展,現面向全校教職工招募2016年學生社團指導教師,任期一年,有關要求說明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4日-3月20日
二、報名方式
由各學生社團社長聯系我校教職工,雙方達成學生社團指導教師合作意向后,由社長將《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社團指導教師登記表》交至校社團聯合會審批、備案。
三、社團指導教師的聘任
1.每個學生社團原則上配備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2.社團指導教師選聘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即社團選教師,教師選社團,經雙方達成一致后,填寫《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社團指導教師登記表》,并由對應學生社團社長交至校社團聯合會審批、備案,審核通過的社團指導教師由校團委頒發聘書,社團指導教師原則上一年聘任一次;
3.指導教師一經確認后,不得隨意更改,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書面申請,并由校團委審核確認,經批準后備案;
4.社團指導教師因故無法繼續擔任,社團負責人須及時向學生社團聯合會聲明,并在30天內聘請新的指導教師,且同時到學生社團聯合會更新信息,社團因故被注銷,該社團指導教師自動解聘。
四、社團指導教師的職責
1. 積極貫徹執行學校相關的文件精神和重大決策,積極配合團委做好社團的管理工作。要經常深入學生社團,了解學生社團成員思想、學習,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 指導學生社團制定每學期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重點,對學生社團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分析解決;每學期至少組織并參加一次全體社團成員會議,主講一次與學生社團相關的專業講座或培訓,要有詳細紀錄。
3. 在校團委的直接領導下,指導社團結合特色開展各類主題新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活動三次以上,提高社團活動的層次與質量,引導社團健康和諧發展。
五、學生社團指導教師考核
1.每學期對指導教師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社團規范管理、活動開展、社團獎懲、社聯評價四部分,經評估合格的、能勝任工作的教師,按實際情況發放相應指導津貼。
2.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的考核由學生社團聯合會負責,考核采取學生評議和學生社團聯合會綜合評價相結合的辦法;
3.本考評制度解釋權歸校團委。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任勇,0533-3821037
地 點:辦公樓120辦公室
共青團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委員會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