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中心、各部門:
為做好2019年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一)對成果完成人的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應為駐魯高校的教學或科研人員。
2.成果完成人應是對推薦成果做出實質性貢獻的人員,并按貢獻大小排序。
3.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單位推薦,第一完成單位須為駐魯高校。
4.由中外學者合作完成的論著,中國學者應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識產權權屬爭議,并由國外學術機構或人員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報一項成果。
(二)對推薦成果的要求。
1.科學技術類成果。
(1)推薦成果須符合《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的推薦條件。
(2)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成果應公開發表(出版)二年以上(即2017年10月1日以前公開發表);技術研發、技術發明、技術推廣成果要求項目整體技術已正式應用二年以上(以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計算)。
2.人文社科類成果。
(1)推薦成果須符合《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勵辦法》規定的推薦條件。
(2)推薦成果須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間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編、譯除外)和已經鑒定結題的科研成果。
(3)推薦論文必須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專輯、擴展版等)以上發表。
3.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單位與推薦單位不一致的,應由原署名單位出具知識產權轉授證明。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時間為準,在符合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3)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標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做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其中的單篇論文申報。
(4)科學技術類外文成果名稱須譯為中文;人文社科類以外文公開發表的論文,申報時應附有主要內容的中文摘要,以外文公開出版的著作,申報時應有主要章節的中文翻譯。
(5)教學研究成果,書評、教材教輔類、宣傳類、生活類、科普類、文學藝術創作類、資料匯編(含文集)類、綜述類、工具書類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薦。
(6)沒有《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第十五條和《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獎勵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不得推薦的情形。
(7)各單位應積極推薦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推進系統化學理化學科化研究宣傳闡釋的成果;圍繞貫徹落實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戰略部署,深入開展有重大學術創新價值、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研究的成果;圍繞改革開放40周年、新中國成立70周年等重大時間節點,深入開展偉大歷程、歷史成就、歷史經驗、歷史規律研究的成果。
(8)為貫徹落實《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和《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精神,鼓勵高校擇優推薦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特別是儒學研究闡發、保護傳承、創新發展、傳播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優秀成果和在我省貧困地區脫貧需求以及脫貧對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9)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實施規劃》《山東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和《山東海洋強省建設行動方案》,鼓勵高校擇優推薦在服務我省“八大戰略布局”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推薦程序
(一)高校初評。各高校要根據推薦條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組織校內項目推薦和評審,學校初評結果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后,按推薦限額報送。
(二)網上推薦。本次評獎通過“山東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臺”中“成果申報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工作平臺”,網址:http://221.214.56.13:8089/)推薦(平臺開放有時間限制)。由學校科研處根據本單位實際合理確定時間節點,完成推薦限額查詢、個人用戶名和密碼分配、網上填報、網上審核和在線打印等各項工作。
三、省教育廳報送要求
(一)報送材料。
1.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門網上審核完成后,通過工作平臺在線打印以下材料:
科學技術類成果:《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書(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東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書(B表)》及附件材料5份。附件材料包括:①代表性論文專著(著作原件,論文復印件);②他人引用代表性論文、專著;③檢索報告(項目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他人引用、JCR期刊分區檢索報告結論,自引不得列入;原件1份);④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證書及其權利要求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的復印件等);⑤評價證明及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審批的批準文件(推薦項目的鑒定意見、驗收報告,權威部門的檢測報告和證明,國家對相關行業有審批要求的批準文件等證明);⑥主要應用證明及效益證明(項目整體技術應用單位提供的證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應用證明及效益證明,由法人單位蓋章出具;原件1份);⑦知情同意報獎證明(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不是項目完成人的,須提供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該論文參評的知情同意函);⑧其他證明。
人文社科類成果:《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推薦書(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東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推薦書(B表)》及附件材料5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論文復印件、研究報告及其采用證明復印件等。
推薦書須通過工作平臺生成,用A4紙雙面打印,連同附件材料一起左側裝訂成冊;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現個人及單位信息;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無異。
2.評獎結束后,推薦材料不再退還。
(二)我校報送時間和地點
我校推薦限額總計為5項。為了便于校內評審,請有意申報的教師10月22日前,將附件中推薦書(A表)5份及附件支撐材料1份、推薦書(B表)5份及附件支撐材料1份交到文德樓324室。電子稿發至科研處郵箱:zbszkyc@163.com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科研處聯系。聯系電話:3821186,聯系人:褚宏祥。
科研處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