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淄博市委外事工作委員《關于報送2020年度縣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計劃的通知》精神,現將我校申報2020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申報
1.擬于2020年度出國(境)交流訪問、專業研修、合作研究、講學、參加國際會議、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課程研修等,均在此次申報范圍之列。
2.縣處級及以下領導職務人員、教職工均在此次申報范圍之列。
3.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境)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科研合作任務的出訪團組,不列入學校因公臨時出國(境)批次限量管理范圍,但本次需申報出訪計劃。
二、經費
凡使用公用經費的團組或個人計劃,均屬于因公出國(境)計劃。申報計劃需明確列出經費預算、經費列支來源。
三、申報須知
1.出國(境)交流訪問在外停留時間,1個國家不超過5天,2個國家不超過8天,3個國家不超過10天,應嚴格控制出訪3個國家的團組。
2.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必須有明確的公務目的和實質性的內容,各單位應根據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及對外交流的實際需要制定計劃,堅持因事定人原則,不得安排照顧性的和無實質性內容的一般性出訪考察任務。不得赴國外出席無實質內容的慶典、儀式或內部慰問等活動。
3.教職工使用學校經費或科研經費等公用經費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一般須有論文錄用函或大會交流發言、口頭報告的任務。經費使用須遵守國家和學校有關出國(境)訪問經費管理辦法規定。
4.由于學校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限制,各二級單位所報計劃將經由學校研究,按照團組任務情況以及學校國際化建設實施現狀擇優批準。
5.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審批通過的出訪計劃。未報批、未獲批的因公團組不得安排出訪。
6.因上報時間緊急,請各單位于2019年12月3日12:00前將《縣處級及以下領導職務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申請表》、《教職工因公臨時出國申請表》報送至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文德樓207)。聯系電話:3822226。
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中心
2019年11月29日